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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都江堰市贯彻落实成都市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7-12 | 来源:都江堰文明网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四大行动”方案》,经研究,特制定《都江堰市贯彻落实成都市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四大行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都江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

都江堰市贯彻落实成都市全面推进

精神文明建设“四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四川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成都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成都市文明委关于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四大行动”有关工作部署, 着力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内涵,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现就都江堰市贯彻落实成都市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四大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四川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成都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部署,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以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塑造符合时代要求的现代文明市民作为根本目标,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发展“创新创造、优雅时尚、乐观包容、友善公益”的天府文化,加大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城市公共文明塑造,积极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市民综合素养和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为建设国际生态旅游名城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滋养。

  二、主要内容

  (一)大力实施核心价值引领行动

  1. 强化价值引领。坚持不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教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市、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点建设,在景区、学校、医院、车站、社区(院落)打造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示范点。充分利用文化馆、图书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街道(社区)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宣传文化阵地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把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的根本任务,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区治理和法治建设。加大对美德善行的褒扬,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强大正能量,推动道德风化回归。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中小学进一步规范举行升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庆典活动,传播主流价值。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增强价值认同。加强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创作刊播,在全市主要道路、广场等重点点位新增一批户外公益广告刊播载体,全面落实户外公益广告刊播载体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发布管理机制,提升刊播质量,促进公益广告宣传有机融入城乡社会生活场景。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主题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在城区主要街道、广场、交通节点规划建设一批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雕塑、城市小品。打造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社区示范点,推进核心价值观上街、入院、进楼、入户,广泛覆盖机关、学校、街道、广场、公交、地铁和网络,把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加强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教育,激励和引导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推动核心价值观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融入政策制度、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等各个环节,渗入人们日常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强化价值导向。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作用,深入挖据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红色文化,不断增强人们的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3.推动共同践行。紧密结合成都打造“友善公益之城”,推进重点街道、交通路口、窗口行业、城市社区、乡村、学校、家庭等一批友善优雅示范典型打造,结合成都市综合文明指数测评,开展市民文明友善指数评价,推动市民文明友善行为。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褒扬诚信、惩成失信,开展诚信单位(门店)主题实践活动,着力营造讲诚实、守信用的社会环境。开展升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庆典活动,传播主流价值,增强人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做崇德向善好少年”等活动,坚持从娃娃抓起,使广大青少年一开始就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和践行核心价值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以实际行动让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力量,用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带动群众。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依法治市总体规划,纳入法治建设各方面,维护社会公共价值、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不断弘扬时代新风。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妇联、市司法局、机关工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大力实施天府文化润城行动

  坚持以“天府源文化”为主题,大力开展天府文化研究与传承,全面实施“水育天府源、德润都江堰”文化传承行动,引领道德教育,坚定文化自信,让“创新创造、优雅时尚、乐观包容、友善公益”的天府文化植根城市,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文化滋养。

  1.充分挖掘“天府源”特色文化。立足都江堰“天府源头”的文化特性,深入挖掘和提升山、水、道、熊猫等地方文化,推进文化名镇、文化名村建设,深度展示天府之源、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魅力。大力推进青城山、都江堰在传统思想、生态建设、现代文明方面的文化研究,积极研究和提炼“道”与“德”的文化共性及精神内涵。积极推进青城书院等传统文化阵地恢复建设,将“天府源”文化充分融入城乡社区治理、乡村振兴及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城市建设。宣扬“道”“德”文化,将“天府源”文化充分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推动社会道德建设,让传统文化推动文明城市创建。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大力弘扬“天府源”传统文化。大力弘扬都江堰“天府源头”以“和”、“善”为特质的水文化内涵,用大众语言、身边故事阐释、解读并深化“古堰故事”系列文化宣传。深入开展“天府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景区、进公共活动场所、进交通枢纽、进网络空间“九进”活动,积极开展“品读都江堰”系列全民阅读日活动,倡导未成年人及市民群众阅读经典书籍,打造“书香都江堰”,大力传播地方特色文化。积极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传承工程,大力普及推广传统戏曲、书法、武术,推进武术、川剧等非遗进校园。围绕“春节”“清明”“端午”等传统节日,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不断增强全体市民传承发展天府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3.积极传承“天府源”人文精神。坚持保护与创新并重,积极研究都江堰水利工程建设中李冰为代表的先辈治水所蕴涵的“为民利民惠民”思想,深入挖掘以水文化为主题的传统文化、非遗文化、民俗文化,打造“天府学堂”,创建天府文化特色校园及校园天府文化品牌活动,大力传播都江堰历史人文精神。将水利文化、农耕文化、熊猫文化、道文化等都江堰文化内涵植入现代城市人文精神,打造一批体现天府文化根脉和记忆的文化街区、景观,着力营造城市人文环境,发展现代城市文化景观,进一步彰显“和谐、智慧、创新”的现代人文精神以及“诚信、包容、热情”的现代城市气质。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大力实施先进典型示范行动

  1.加强文明创建示范带动。紧紧围绕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城市的主战场,实施文明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扩大创建覆盖面,丰富文明城市细胞创建,抓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创建,全面提升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质量和标准,选树一批工作成效显著、群众认可、“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充分调动和激活文明单位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排头兵”作用,以文明细胞带动行风、政风、家风、校风、社风建设,多渠道引导各级文明单位深入农村、学校开展结队帮扶联创联建,不断强化文明细胞的“增殖”效应,推动文明创建共创共享的合力不断增强。2018年新评定都江堰市级文明单位6-10个、文明村镇29个、文明校园17个、文明家庭50个,积极推荐创建全国、省、成都市级荣誉称号,实现2020年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达60%以上,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数量大幅提升。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精心塑造“都江堰榜样”品牌。以“都江堰温暖365”为主题,建立健全以道德模范为重点、系列最美人物为主体的模范人物选树机制,大力推进系列群众性创评活动,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各级行业标兵、劳动模范等推荐评议活动,启动第六届都江堰道德模范评选。深入开展“寻找都江堰最美”活动,评选“最美交警”“最美医务工作者”“最美环卫工人”“最美司机”“最美志愿者”“最美导游”“最美新乡贤”及“最美社区”“最美院落”“最美家庭”等,在各行各业推出一批立得住、传得开、学得来的“都江堰榜样”,为城市发展提供丰润的道德滋养。实施“都江堰工匠”培育计划,培养造就一批“都江堰工匠”,带动引领都江堰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高质量、规模性增长,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现代产业工匠人才支撑体系。持续推出全国先进典型、模范人物,增强模范人物的影响力、引领力。制定出台都江堰道德模范礼遇帮扶政策,健全完善“都江堰榜样”关爱帮扶、礼遇嘉许制度,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打造“都江堰榜样”志愿团队,立足工作生活领域当带头人,开展“学榜样、我行动”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3.发挥关键少数带动作用。围绕成都市主体功能区建设和乡村振兴、社区发展治理、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城市建设等重大部署,进一步锤炼党政机关、社区干部等基层力量,始终保持开拓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心无旁骛干事业,不懈奋进勇争一流。大力选树实绩突出的党员干部先进典型,大力开展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蓉城先锋”党员示范行动,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党员干部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组织开展最美新乡贤评选,大力推举品德高尚、业绩突出、群众信服、社会认可的具有较高威望的地方乡贤,深度挖掘和宣传优秀家风民风和乡贤文化,带动全社会见贤思齐、积极向上、奋发进取。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大力实施市民友善优雅行动

  1.强化文明礼仪宣传普及。大力宣传推广成都市《市民友善优雅行为导则》《学生文明礼仪行为规范》,制定符合都江堰旅游城市发展需要的基本礼仪、标准礼仪、国际礼仪“三级礼仪标准”,做好政务服务、旅游商业、公交客运、学校医院、城区市民“五大群体”文明礼仪宣传培训教育工作,推广普及生活礼仪、工作礼仪、社交礼仪、接待礼仪、出行礼仪、公共场合礼仪、交通文明礼仪和其他礼仪“八大礼仪规范”,推动树立与国际生态旅游名城相适应的社会风尚。

  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2.开展四大主题教育引导。把“市民友善优雅行动”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要内容,积极实施“六讲”新市民素质提升行动,扎实开展“礼让他人”“文明出行”“不乱扔垃圾”“友善公益”四大主题实践活动。围绕“礼让他人”,以公交站、服务窗口、看展观演、景区景点等为重点开展文明排队引导,推动先下后上、主动让座、行车礼让,在全市形成讲文明、守秩序的良好风尚。围绕“文明出行”,持续开展“车让人”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礼让斑马线”活动,促进市民文明行车、文明出行。围绕“不乱扔垃圾”,践行“垃圾入袋,让环境更优美”“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曝光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行为,推动市民养成不乱扔垃圾、洁净家园的良好习惯。围绕“友善公益”,研究制定都江堰市志愿服务回馈嘉许办法,壮大志愿服务爱心联盟,完善成都志愿者网积分商城建设,推动建立多层级、多样化、全覆盖的志愿服务激励回馈机制,引导广大市民主动投身志愿服务,培养热情友善、相互尊重、讲究公平、关爱他人的品德,提升市民友善优雅的良好素养。

  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3.加强友善优雅场景营造。以环境营造影响带动市民友善优雅。在主要街道、交通路口、窗口行业、社区、乡村、学校、家庭等创建一批文明示范典型,打造服务窗口、公交站点、文化场馆、影剧院、景点景区示范点,对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闯红灯、争吵谩骂、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行为实施严管和劝导,充分发挥主要街道、交通路口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有序排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公共场所禁烟。积极打造志愿服务示范社区,举办社区邻里节活动,深化社区志愿服务,倡导爱护环境、讲究卫生、友善公益,培育“向上向善向美”精神,营造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乐观包容的社会氛围。结合文明家庭创建,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塑造重礼仪、家风好的示范典型。结合文明校园创建,推进文明礼仪进校园,加强青少年文明礼仪知识教育和实践,打造文明礼仪示范校园。推动打造一批“四好村”“三美示范村”“精品社区”,实施“美好家园〃美丽我院”全域城乡环境提升、川西林盘示范点打造和乡村道路、旅游厕所改建,建立健全并充分发挥“一约四会”的作用,塑造乡村秀美环境,培育乡村文明风尚。

  牵头单位:市委社治委、市农林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青-都局、市卫计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团市委、市妇联、各乡镇(街道)

  4.构建文明促进长效机制。在公共交通、公共秩序、公共环境等重点领域推动建立不文明行为规范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市民友善优雅行动,推动形成友善优雅新风尚。积极搭建市民参与活动的平台和途径,组织和发动市民群众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精神文明建设建言献策,增强市民认同感和荣誉感。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工作推动合力,形成共创共融、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四大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四川重要讲话精神和成都市委全会部署,推动加快建设国际生态旅游名城的重要实践。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四大行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结合本地、本单位职能和实际,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力量配备和要素保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四大行动”有力有效推进。

  (二)以人为本,全民参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从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入手,通过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四大行动”,不断满足城乡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提高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倡导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扩大精神文明建设“四大行动”的参与度。要引导市民群众自觉践行文明行为,切实提升市民群众文明素养,塑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现代文明市民。

  (三)强化统筹,合力推动。要进一步完善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各单位要强化举措,抓好统筹,把“四大行动”同业务工作、行业管理、社会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推动“四大行动”开展的工作合力。要精心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公益广告载体、基层宣传阵地、志愿者队伍等的作用,把目的、要求宣传与问题曝光、弘扬正能量结合起来,为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四大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李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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